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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到稽徵機關查調所得檔,爾後發現欲更換配偶當納稅義務人,請問該如何處理?

利用報稅軟體以 身分證+戶號 方式登入系統,點選「匯入所得資料(限稽徵機關查詢之資料檔)」選項,選擇查詢之所得檔案後按確認, 並點選"帶入"後,系統會出現提示訊息:"申報人為「王大明」,其配偶為「陳小美」,是否更換「陳小美」為納稅義務人",此時請點選"是",系統即會更換配偶當納稅義務人,點選"否"則維持本人當納稅義務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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